黃歡 整理 10/6/1999
興大獸醫系實驗犬事件
Part 7 - 媒體與外力-寫給興大同學 |
黃歡: on September 08, 1999 at 19:38:16
我從雅虎新聞網回溯到華視的新聞稿,看到的內容如下:(略)
第一點,這篇報導同樣使用錯誤的「活體解剖」一詞。
第二點,所謂的「多位獸醫系老師表示﹐唯有用活體實驗﹐學生才能了解真正的生命現象﹐這是獸醫教育很基礎也很重要的課程…」
當學校極力澄清並無「活體解剖」時竟有多位老師強調活體實驗的重要性,這部份的報導有沒有問題?
關於第一點,我們都知道「活體解剖」的說法不正確。媒體為了吸引目光使用聳動不符事實的標題,不僅有負當事者,也誤導大眾對問題的認知。
可是今天我們反省一下,如果報社使用的字眼是「活體放血」或「活體灌流」呢?一樣聳動,一樣駭人,我們能不能告他不符事實?
再說國外動保團體,昨天我到獸醫系BBS站大致看了一下,有同學憂心忡忡耽心以後會不會重演?
會不會?我的感覺,很可能!而且萬一以後人家找上影響力更大的團體,更麻煩。就說對動保法最關心的那兩個動保團体罷,他們有很強的Knowledge Base與組織,連中華民國政府都不得不忌他幾分。萬一找上門來,就算能全身而退,也夠讓人折騰一番。這次又是記者會又是公聽會,已經搞得人仰馬翻,下次如果碰上學期間甚或考試,豈不更麻煩?
再說外力,有的同學反應中,用了漢奸與帝國主義字眼。
藉使外力,的確是台灣今天的悲哀。可是我們自我反省:
動物保護法,如果當初沒有幾個國外動保團體的施壓,今天還不知被冰凍在那裡?如果動保法通過是台灣自發性的,那是中華民國政府的政績,是台灣的光榮;可惜實際是在國外強大壓力下匆促通過的,結果變成一場嘲笑。
沒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國家是讓人驕傲的,
也沒有人不希望自己學校是讓人驕傲的,
與其耽心動保團體又來找麻煩,或者下屆新生又出個林怡伶,不如針對一再引發爭議的部份想辦法作自發性的改善,或者即使現在沒什麼不對,如果有對實驗動物更好的方法,請大步踏出去做。
讓以後來找麻煩的動保團体帶著對興大的讚美回去,也讓以後的學弟學妹實驗做得更安穩。
ps.
1.再次謝謝這次討論中不厭其煩說明的同學。
2.也謝謝這幾天在板上幫忙解答小動物疑問的同學。
施子: on September 07, 1999 at 18:45:21
我不是要講跟這次事件有關的報導。
記得我以前講過,媒體的報導喔,姑且看之聽之,不需要字字計較相信太多。媒體說,誰誰誰說怎樣;當事人不一定真的有那樣說。有的是記者自己的解讀然後想當然爾的用自己的話講出來,一般而言可能差不到哪裡去,但是有的情況就差很多會引起爭執。
大部份記者是學傳媒的,不能對醫學、生物、環保、科技、統計…樣樣都懂,以一般人對事的接收理解然後報導,有時又為了新聞性可看性而加油添醋,哎喲,真的會差很多啦!
我有過經驗,我只口述了10句話,記者卻有辦法寫出1000字的報導,寫得感人正面的就謝謝了,亂寫的真是氣死人。可是我們還要靠記者咧,哪敢批評?而且記者不加油添醋,哪來每天十幾張報紙給大家看?
有時候,新聞處理的過程並不嚴謹,趕稿啊趕時效啊!經常記者只聽人言,並未求證就付諸報導。
總之,尤其是社會版的新聞,看看就好,別信太多。自己要判斷。
懂了嗎?我發現這裡的人很容易相信。看到新聞上或電視上說怎樣,就全盤接收,氣得要死或是感動的要死。電視報導杜小妹時不也把她講成一個十足的愛心媽媽嗎?
喔,忘記這裡有一個記者…sorry!
LYS: on September 05, 1999 at 23:20:25
去年我上興大獸醫系BBS站看過許多發言,
最早的發言集中火力在:
接著話題一轉:
然後才開始有人自我反省:
最後才有改善的方案出現:
有人說,校方還訂定了規則,以避免再發生不該發生的事(但我查不到資料)
以上, BBS站主WindJim 應該很清楚,我已儘量照記憶的內容寫,若有不實請指正。
提出上述過程,就是說,一開始大家也不覺得掙扎幾下有何不妥,講幾句笑話也沒關係,輕鬆一下無傷大雅…反而是揭露瘡疤的人該死該罵。可是討論到後來,開始有人發現是有不妥之處,漸漸有人提出應該改進的地方。
這是一個很正向的思考過程。我在前面打一堆字提出另一種製作標本方式,也是希望過程還能更圓滿更不痛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