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don't have to agree with everyone, but you should keep disagreements civil. |
中時1月28日以「南歐德國保護動物團體為台灣流浪狗請命」之標題,報導遠在歐洲的人士為流浪狗的苦難舉辦晚會。向來有關動物的議題,在台灣不被重視,中時特闢大篇幅,遠派記者至歐採訪,此不甚討好讀者但能引人省思的新聞,報風可嘉,報格可取,於此喝采。 惜特稿末段之文,有以偏概全之誤。也浮現媒體工作者應自律的,避免跨越門檻,扮演裁判官之嫌。 1. 文末「德國動保團體保護動物心切,用意固然良好,但在自由派人士眼中看來,似有失之偏激之嫌•••」此「自由派人士」意指何方人士?如此語焉不詳,有缺媒體工作者應秉持的工作道德。 2. 「有時候他們極端的言論和行徑惹人反感」此句若是記者的評論,是否有失公正立場?若是「自由派人士」之言,又是交待不清;惹人反感的是哪一類型的「偏激言論與行徑」?是否即是探討社會良心問題但不被接受的逆耳忠言和正義行徑? 3. 文中又言:「甚至有心理學家分析,認為這些動保鬥士在人與人之間相處應對方面有問題,失望之餘•••以動保方式發洩出來」好一個胡言亂語的心理學家,不知以哪種科學求真方式演繹出此粗鄙的推論?如此說來,台灣十餘個動保組織都是由社會邊緣人士組成的?而在歐洲如德國,國會於2002年以壓倒性票數通過議案,將動保列入聯邦憲法,這些攜手合作,以提昇生活在德國的動物之福利的政治家們,都是無法和人和諧相處,心理有問題的人嗎? 台灣經過有心人的努力,好不容易撒下了動保種籽,媒體工作者有義務帶領讀者,合力灌溉,讓種籽發芽成長,勿以隱晦的文字,依個人的喜惡,誤導大眾,讓這片土地,永呈一片荒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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