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整理 2/1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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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親眼看到香肉店在捕狗的那一幕。2月23日當天我和我同事在高雄林園高中那裡聽到一陣狗狗的哀嚎聲,於是我們就去查看,看到了二個滿臉橫肉的男人,拿了一個大網子用非常殘忍的方式在抓狗。
上前問他是哪個單位的,他先是不予理會,後來又自稱是林園鄉公所派來的。我們也有去林園鄉公所詢問,他們說沒有派 人。也有去警察局備案,警察也不願處理。在場的我有好深好深的無力感。
想起當時籠子裡的那6、7隻狗,我已沒有勇氣去看他們的眼睛。想到他們即將面臨的殘酷、即將受到的痛苦,心真的好痛好痛。我不知道我怎麼幫助他們,也恨自已雖然在場卻無力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公佈他們的車牌希望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
是一台藍色的自用小客車,車牌是:XH-1251警察局幫我們查出這車是高雄左營區那裡的。
敏敏: 2/26/2001
在半年前我查過了,這台車的車牌一直深印在我的腦中。據我所知他們是雙人組,社會人,凶悍,也是高雄市抓狗抓的最明目張膽的。xh1251的登記地址是左營新下街…查過了,那兒沒有住人,只是車主的登記地址。
猋猋狗˙小京: 2/25/2001
為什麼法令都通過了,卻還是沒辦法落實?警察局還沒人受理?應該可以舉發這些單位不理會的情形,往上申訴。
施子: 2/26/2001
動物受虐找誰管∼請大家都看看!動物受虐案,警察可以不管。好的警察願意幫忙要謝謝他,但是如果警察不想管也於法有據。聽起來很不對,但是法律上是這樣。
去年底芎林飛鳳山有數十隻狗被毒死,下手的人知道,找警察卻沒有用。我和記者找到縣警察局,得到一個當時我很不能接受的答案,但後來知道那是真的:
警察是管對人有危害的事情,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主。不是有什麼事都找警察。例如,有人亂倒垃圾,不能找警察。要找環保單位,然後如有必要,環保單位再請警察會同配合處理。
動保的事也是一樣的道理。
至於動保的主管機關,依各縣市不同。像新竹縣是家畜疾病防治所,新竹市是市府建設局的農林課。總之打電話到縣市政府的農政單位去查。【有動保方面的案子,要找地方主管機關的動保員處理。】動保員有開單告發的權利,如有必要也可由動保員出面請警察會同協助。
當然各地動保員有的不是很清楚狀況,萬一投訴無效,再上訴到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除非危害狗的人也有危害人的危險,或者狗是你的財產而受到傷害,那警察才該管。
林園是在高雄縣嗎?應該是找動物防疫所之類的單位。
陳秘書的老闆: 2/26/2001
警察機關職務協助執行要點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八六七○三九二號函頒
- (略)。
- 警察機關職務協助,係指警察機關協助一般行政機關推行一般行政。
- 警察機關為職務協助,應依法律規定或經內政部同意之命令辦理。但行政機關為達成任務有必要行使警察職權或直接強制時,得個案申請有管轄權之警察分局以上機關同意協助後辦理。
- 警察機關職務協助,應以行政機關遇有障礙非警察協助不足以排除或因障礙而有妨害安寧秩序時為限。
- 行政機關申請警察機關職務協助,應以書面向有關管轄權之警察分局以上機關為之;其申請協助任務跨二個以上警察轄區者,向其共同上級警察機關為之。但因情況急迫,如未立即獲得協助可能有妨害安寧秩序之虞者,得先以電話、傳真或口頭方式申請同意,並於協助後補送申請職務協助書,以備查考。
- 行政機關申請警察機關職務協助,應於七日前以職務協助書申請。但申請協助重大任務者,應於十四日前為之。
- 申請協助職務書(格式如附件一)應載明下列事項:
- 申請機關、負責人、連絡人姓名、電話
- 協助機關
- 協助任務
- 協助目的
- 協助法令依據
- 協助地點
- 協助期間
- 其他協助作為
- 警察機關對於行政機關申請職務協助之同意或不同意,應於收受申請書三日內,以書面(格式如附件二)附具拒絕與不能協助之理由,或要求提供任務全般計畫書、簡報或說明等配合事項,通知申請機關;其以電話、傳真或口頭方式申請者,得以相同方式回復。
- 行政機關因受申請警察機關通知拒絕或不能協助,得於三日內,向其上級警察機關申請為適當處理。
- 申請職務協助之事由已經消滅或因其他理由必須停止協助時,申請機關應立即通知同意協助之警察機關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