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整理 1/2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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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隻在台灣被當成垃圾丟在街頭的流浪犬。
腿斷了,醫生沒有診斷出來,
原以為牠就要這樣長短腳過一生了。
在一次機會中,牠到了德國,腿接上了,
還找到了一個溫暖的家,被視為掌上明珠,
人見人疼,活潑頑皮,
把街道上的花苗都挖掉了,看到狗就追著玩。
看看,誰能想像這是我們台灣不要的「垃圾」。
MF1: 2/15/ 2001
看牠這麼幸福真的替牠高興,如果牠還繼續留在台灣,下場不知道會怎樣。難道一定要把台灣的流浪狗送到國外才會有幸福的生活?
貢丸: 2/15/ 2001
我不知道ㄝ!我以前也從台灣帶一隻小白來加拿大,可是我覺得她比較喜歡台灣,因為在台灣出門不用被鍊,也可以自由活動(這裡不鍊違法,自由活動會被鄰居告)。覺得好對不起她,奪取了她的自由,還自以為是為她好,最後她趁我回台灣帶另外一隻來時離家出走,全溫哥華的SPCA都找不到。
失蹤不久後在新聞上看到,溫哥華的流浪漢都躲在樹林裡,偷殺一些野生動物和走失的家畜吃,希望小白你是被別人領走了而不是被吃了。
黃歡註: 2/15/ 2002
貢丸所作的比較是針對「家犬」,而對台灣的流浪犬來說,因為能被認養的比例偏低,大部份的下場是遭捕殺,或橫死街頭。若有機會被送至德國讓人認養,雖然路途遙遠,離幸福卻是比較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