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番工夫,總算讓病人了解藥不能亂分給別人吃。至於我的藥治不了那麼多種病這件事,已沒力氣說明了。
我轉向第二個婆婆:「那妳呢?今天要看那�堙H」
第二位婆婆說:『免看啦!她的藥吃有效,阿妳就照開同款的就好了。』
我:「可是妳的症狀相同嗎?」
第二位說:『當然相同囉,不然她的藥我怎麼敢吃!』
沒見妳少吃了!(對不起,編到這裡忍不住上來插嘴一下。)
我:「將妳的症狀說來給我聽聽。」
婆婆:『我也是年少操勞,作月子還要洗全家的衣服,三十幾歲又出過車禍撞到頭,生活艱苦沒時間醫,帶著暗內傷。到現在舊傷若發作就從心肝頭跑到腦。
阿腰子也不夠力,害我常常這裡酸那裡抽,沒一日輕鬆。阿可憐我苦命一世人,又碰到兒子媳婦不孝,常惹我生氣。
我若受氣就肩膀緊脖子就硬,接著就喘不住氣,頭殼發燒,症頭就來了。平日牙不好,只能挑軟的吃,吃多就一肚子空氣不消化,晚上手腳冰冷睡不好…』
我:「可是,妳倆的症狀不太相同啊!」
兩位婆婆同聲說:『一樣啦!都是作月子帶來的。』
我幫第二位婆婆檢查了一下,主要還是便秘加上一些身心症狀,就開藥給她。
第一位婆婆問了:『那我呢?上次開七天,阿這次開兩三個禮拜的藥給我好嗎?』
我:「可是妳不是說好了?」
婆婆:『好是好了,但是妳也說過這種老人病無法斷根,以後還會發作。沒先拿些藥回去擺著,發作時就沒藥了。我又住得遠,到醫院不方便…』
我:「等真的發作再來看病如何?每次病情不一定會一樣嘛!而且藥放久會壞,有時藥量還要調整才不會出問題…」
第一位婆婆:『醫師我跟妳講,這種病我已經帶幾十年了,病情我比妳還清楚,每次發作都差不多。
阿這樣好了,兩個禮拜不行,那麼開一個禮拜好吧!我吃這麼老了,有問題我自己負責,絕不會賴到妳身上。』
我:「妳如果真的不方便,我可以開兩天藥讓妳預備著,但是現在沒症狀,真的不應該吃藥。」
『醫師啊!妳就看在我乖乖聽妳訓話訓了半天的份上,開五天給我好了。』
我強調:「只能兩天。」(其實我心裡一直犯嘀咕,擔心她又把藥丸當糖果分。還不知道她有幾位女兒呢…)
婆婆:『那…四天如何?我絕對不再拿給其他人吃了。而且我今天不是幫妳介紹病患來了嗎?』
我堅持:「兩天就夠了。兩天吃沒好就要趕快再來看病。怕…」
婆婆:『三天好了!拜託嘛!我坐公車嘛要半小時才能到呢!我一定將藥放在冰箱,不會壞的。醫師妳看起來是好人,算是給我幫助好了。三天啦!就這樣說定了。』
我只好妥協開三天份,並告訴她,若經常發作的人,兩三個禮拜的藥都可以開;但是她的病情不同,不需要吃那麼久,多拿是浪費,又怕變質。
第一位婆婆:『好吧,三天也好。反正我上次才吃兩天病就好了。這次藥比較少,我要省著吃,不能再分給別人了。』
兩人道謝離去。
從此她倆未再回診。我不相信這是因為藥效神奇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