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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S整理, 3/29/1998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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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是 罪 人 - 安左格羅夫 2/2/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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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我收養一隻白色的土狗,小明。本來是想有很多樂趣,小時也很可愛,但是長大後拉得多,又吵。有一天小明又咬壞了東西,我一氣之下就狠狠的把他打了一頓。
事後我很難過,想到這樣相處也不是辦法,狗跟我受罪又何苦,心一橫,就載他到台大校園,在停車場放了些狗食,趁他不注意加了油門就跑,從後照鏡中還看到小明奔追的身影。但是這並沒有讓我更快樂,一年多來還常常想到小明,也回台大好幾次…。 我為社會製造問題,更因為拋棄了一個夥伴,連我的孩子都不原諒我。大女兒的生日心願竟然是要養一隻狗…如果沒有承諾,何必又要有開始。 很佩服你們都能常常樂在其中,希望台灣的狗兒能因為你們的努力更活得像進步社會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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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是 罪 人 - 陳兆偉 2/2/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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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很可憐,你很忍心!也許牠早已被水沉死了,痛苦地死了,說不定斷氣前還想著你,奢望你突然出現營救牠。可是,牠的奢望終究是奢望,你沒有去營救牠,天使也沒有出現… 我很憤怒!很想把你殺掉!算了吧!!算了吧!!以後千萬千萬不要再這樣做了,求求你!我的心很痛呀!小明…可憐的小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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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 罵 了 - Toro 2/2/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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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兆偉,別罵了,人家肯在這裡留懺悔書,表示他還心痛著曾經做過的事。
我認為,您 (安左) 可去抱一隻流浪狗回來養,白色的,將牠視為小明。不但女兒歡樂,您或許也能掙脫後悔之情。待妳女兒成人後,我想,台灣會少一個隨地丟棄狗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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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 難 - yuki 2/2/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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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一句話:陳兆偉的留言,正表達了我現在的心境!安左格羅夫,請求你別再養狗狗了,你已經失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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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亡羊補牢,尚不為遲 - 黃歡 2/2/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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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左的留言中: > 更因為拋棄了一個夥伴,連我的孩子都不原諒我。 > 大女兒的生日心願竟然是要養一隻狗,.. 這一段看得我很心酸。 Toro說的正是我的想法,如果您 (安左) 對一時衝動的事引以為憾,我建議您考慮再養隻流浪狗,救一條生命,是彌補遺憾最好的方法。 我也常被我的狗狗們的惡行搞得氣乎乎。可是最近常想,我們以有限的溝通能力要教導狗狗適應人類的生活方式與環境,還真難為牠們,所以管教狗兒是必要的,不過也不要太苛求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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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 才 是 笨 蛋? - Gimy 2/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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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會懷疑到底誰才是笨蛋?
多數人都要求狗能懂口令,知道在那裡大小便,懂得看主人臉色…一隻才三五個月的小狗,要學好多東西。 可是有些小孩到了五六歲還會尿褲子,而且人學一輩子恐怕也聽不懂狗話。所以我們對一隻狗能有多少指望呢?就算牠偶而吵一點,壞一點,好像也是應該的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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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心 明 白 - David Lin 2/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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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 (安左) 將牠命名時;小明,便註定是來讓你明白的。一隻狗用牠的完整生命,換得你今日的明白 -明白為人父,為人主的責任,是耐心的教養,而非喜惡的操控。
我們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父親或主子,應該對上天託囑給我們的生命好好保護,別把自己的喜怒魯莽地帶入他們的世界�堙I牠在車後苦苦追趕了你兩年,終於追上了你的覺悟,無論小明是生是死,現在都應瞑目。 如果我們約定輪迴到這世界是為了清償彼此的揪葛,或是要在生命中某個重要的瞬間提醒對方;你的小明是如此的愛你… |
| just do it ! - Gimy 2/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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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懺悔的人,就值得寬恕! 不過懺悔容易寬恕難,我們應該比狗更努力學習!懺悔不是嘴巴說,心裡想就好,身口意合一才是真的。 我說這位安先生 (拜託你名字取短一點!) ,和任何一個隱形人,你不要只是在一旁鼓掌佩服我們,只是希望看到我們的努力,如果你真的遺憾自己的錯,真的感動我們所做的一切,那就加入我們,從你身邊任何一隻流浪狗幫起。然後你會發現你的生命活得更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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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無罪的人丟出第一塊石頭 - LYS 2/2/1998 |
聖經故事 (不是要傳教) :當眾人要用石塊砸死犯了通姦罪的婦女時,耶穌 (還是??) 阻止群眾說:
每當我看到一則虐待動物事件時,就會想起這則故事。有誰從小不曾弄痛過貓狗,抓過牠們的毛髮耳朵尾巴,玩弄過蒼蠅螞蟻蚯蚓烏龜,抓蝴蝶蜻蜓黃蟬,拍打過魚缸水族箱鳥籠? 在發現〔動物也會痛苦,也有思想,也是地球生命體一部份〕之前,每個人都曾經歷過 [天地惟我獨尊] 的歷程,就像小Baby眼中只有他自己一樣 (所以baby在英文中代名詞用"it") 。能由"它"昇華為"他或她",才會開始感受到其他生物的痛苦與需求。有人很早就能體會,有人一輩子不了解。 所以我不想苛責安左格羅夫。因為責備的目的是希望對方認錯改過,而他已做到了。只希望,當下一個生命掌控在他手中時,他能不再犯錯。也希望 (或奢望) 有人能因此開竅,為其他生命盡一分力量。 |
| 我 也 是 罪 人 - Toro 2/2/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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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輕時,從保健所抱養了還未睜眼的小狗,每隔幾個小時喂一次奶,呵護得如掌上明珠。睡覺時一起,吃飯時一起,洗澡也一起…
因是雜種,抱回來時不知道牠會長得多大,結果長得比我現在的寶貝喜樂蒂還大。不過,牠個子雖大,卻視我為親生母親似的,跟東跟西,十足的跟屁蟲一個。 然後,在牠一歲時,我住進了婆婆家。婆婆不准我把狗養在室內,那孩子就在院子終日仰天長哮。最後還導致住宅區的自治會開會投票,投票結果,令我和丈夫不得不搬出去住。但是當時的日本規則不准公寓住戶養狗,而當時的我們又沒能力購買獨門獨戶的住宅。我只好聽從丈夫的提議,再度將那孩子送回保建所。 我抱養牠回來時,生後不到一個月。再度將牠送回原處時,牠已經兩歲多了。丈夫將牠拋到保健所籠房裡時,一落地,牠即轉身朝我衝過來,一頭撞向閃閃發光的鋼柱… 事隔十多年了,我仍忘不了牠衝向鋼柱時發出的哀嚎!一想起那孩子,我仍會不由自主地哭紅眼睛。有時候會想,我現在這麼疼我家寶貝,甚至疼得比扁嘴的兒子還甚,是不是贖罪之心所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一定會盡我所能,將我現在的寶貝照顧好,直到牠壽終就寢。這樣的我,難道沒資格再養狗嗎? |
| 諒 解 - 陳兆偉 2/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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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後經常在這�婸P你 (安左) 見面!
我從前也傷害過動物,曾是罪人;良知對我的控訴至今仍未撤消,我也不認為應該撤消,我仍是罪人。 無辜動物苦難因我起,一起即成永恆,雖成歷史,確曾存在,是無垠宇宙中的一個永在的事實,縱可忘掉,未敢忘掉。 |
| 無 罪 的 罪人 - Natasha 2/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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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媽媽養的都是向人要來的混種狗。那時的印象是隨便養養就很乖,很聰明,也很少生病。
有記憶的第一隻狗,聰明的不得了,幾年後卻長了很大的腫瘤。也許那個年代,連人都活得有點兒辛苦了, 不流行送狗去動手術,花大錢。有一天下課回來,發現牠不見了。媽媽怎麼也不肯說,牠就不見了。 我知道媽媽是不願小孩傷心,所以偷偷處理掉了。 她也愛狗,把狗當成家裡一份子,讓我們在有狗為伴的環境裡長大。但是她做了一些決定,基於某些她認為必要的理由。 我可沒有怪她。終其一生,家裡都養狗。在我有經濟能力之後,媽媽帶著我給她的錢,每天坐計程車送家裡的老狗到獸醫院打點滴,設法維持牠岌岌可危的生命。 只要對狗兒仍有一份不捨,只要有一份善心,可以影響到周圍的人,我們就不必絕望,許多的遺憾尚可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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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帝 的 禮 物 - 安左 2/9/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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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女兒要買一隻狗,星期六在家附近拾獲一隻髒髒濕溼不斷發抖,有皮膚病、寄生蟲和跳蚤的瑪爾濟斯,三歲男生。雖然和原來訂定的標準差很多,但是你們的熱心感動我,就像我的孩子一樣嘛,總是要給他成長的機會,經過慎重的決定,我們收養牠了。
獸醫師很好心,看到要收養流浪狗,算得比較便宜。毛剃光以後不是那麼帥,但是還蠻有規矩的。 不同的觀念對於動物的對待方式就不同,而觀念正是需要經過教育、討論、經歷才能建立的。除了流浪動物的悲情可以領我們深思外,成功的例子也可以鼓勵各方人士加入這享受人狗同居樂的行列。請大家樂於領養流浪狗,雖然用買的比較方便。 也謝謝那些不再丟石頭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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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好 高 興! - Toro 2/09/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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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高興!本以為你 (安左) 會被某些石頭嚇跑,從此與狗不再結緣。可是你竟撿了一隻有皮膚病、寄生蟲、跳蚤的流浪狗回來養,又送牠就醫。好棒!
有過悔之刺骨經歷的人,一定會成長得比較快,這是我的經驗。祝福你女兒,也祝福那隻幸運的瑪爾濟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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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 不 了! - Toro 3/17/1998 |
| 看完安左的我是罪人,又想起我在日本養的第一隻狗,只活了兩歲多的狗,為他取個中文名字【弟弟】的寶貝…
牠一直是我心中永遠拔不出的ㄧ根刺…讀著讀著,眼睛又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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