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 整理 8/15/1999

公園為何又禁止溜狗了?

前言: 8/15/99

據中國時報報導,台北市嘗試開放數所公園,提供袋子讓飼主幫狗兒「善後」,充做溜狗公園。沒想到過不了多久,政策又變了……

小宇: on August 05, 1999
八月五日中國時報十九版刊登了一則很小的大新聞,就是台北市公園處將取消帶寵物進公園的政策…這樣一來,以後想帶狗去散步的民眾,可又被當成次等公民,只能牽著狗在公園外望園興嘆了。

各位想想,長久以來我們這些愛狗的人所面臨種種不被尊重的問題;如坐飛機寵物要放在貨艙,而且還要簽下運輸過程出意外航空公司不負責的約定〔但還要另外交運輸費〕,陸上交通也是一樣,不准寵物上車…

種種不尊重生命的措施,已夠無奈,而且連屬於大家的公園都不准遛狗,我就不知是什麼心態了。放眼全世界,哪有一個地方不許老百姓帶狗到公園的?

還好馬市長夠仁慈,在其市政白皮書中主張民眾可帶寵物到公園,然而公園處卻以民眾普遍不贊成為由,想拒絕繼續推行這項政策。

我不知道公園處到底做了哪些問卷,我也不知道為何愛狗的我們為何會變成沈默而毫無尊嚴的次等公民,因此為了不讓公園處做出開倒車的愚蠢決定,本人在此懇請大家,告訴你所有愛狗的朋友、同學,透過網路或寫信,將不滿或憤怒讓市政府和公園處知道,不要再默默忍受這種莫名其妙的歧視了。

我有權力去公園,而且我要帶我的愛狗一起去。


PEIKO: on January 04, 1999

不撿大便ㄉ人害ㄉ!

其實不准寵物進公園,不外乎是怕排洩物污染環境。如果所有飼主都能負責任,將愛犬ㄉ便便清乾淨,使大家不至到ㄌ公園必須跳九宮格,我想這種奇怪ㄉ規定自然會消失,流浪狗兒也不會遭誤會而被追打。

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N年前ㄉ美國公園曾寫過這麼一句話:「禁止狗及中國人進入」。這回政府搞這招,不知它是否認真想過。那隨地吐痰吐檳榔汁ㄉㄋ?


小宇: on August 06, 1999

養狗人的基本人權睡著了!您覺得這規定是因為大家沒公德心害的。

問題是:你我都是沒公德心的人嗎?當然不是!所以我們當然也沒權承受沒公德心的人所造成的結果。

問題是:我們都繳稅給公園處,卻不能進公園∼因為我們帶狗。而且以後養狗也要繳稅,但我們仍不能去享用公園。

想一想:政府單位有權因少數人沒有公德心,而下令殺一儆百嗎?我們為何要忍受那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公務人員,用政策為我們貼上標籤?

如果我們這些愛狗的人,連自己的基本人權被剝奪都無法自覺,還談什麼狗權?請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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