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o整理 9/05/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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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o: on August 08, 1998
廣州市政府更嚴,去年才解禁,但登記費是ㄧ萬人民幣,以後每年徵收六千元(自己算合台幣多少)。所以廣州的養狗人是真正的有錢人。而且花那麼錢養狗,當然寶貝死了,不會任狗在街上遊蕩。
我覺得,台灣政府也應該訂類似的法律。至少先訂下"無營業執照者不可賣狗"。
LYS: on August 08, 1998
印度教徒若說:在xx看不到流浪牛,因為都被捉去吃了,真是落後的野蠻人…
對大陸很多省份,台灣一些原住民部落,北美印地安人…吃狗肉就與吃雞吃鴨吃豬吃羊吃魚…一樣,被視為正常。回教徒視吃豬肉為野蠻,印度教視牛為神聖,吃了更野蠻。吃素的人認為不只是狗,連牛豬雞鴨魚等都不該吃,因為動物都有感情思想,吃這些會動有感情有生命的都野蠻。
我不認為這些吃不同食物的人,就一定比較「落後」,會比較「野蠻」。 (殺死動物比殺死植物殘忍,我承認。)
原住民抓山豬山羊山羌,吃狗肉,住在台灣數百年,台灣青山長在,綠水長流。近百年內換由不吃狗肉不吃野生動物的現代進步人管理,弄得土石流,山崩不斷,山坡侵蝕,土壤流失,許多動植物瀕臨絕種。
所謂的「野蠻」,應該是指:
不尊重其他族群的生存權,任意的瓢竊掠奪屬於所有生物共同擁有的自然,然後據為己有,加以改造,而威脅到其他生物的存活權。
所謂的「落後」, 應該是指:
只著眼於眼前的短利,忽視長期的存活。
砍光陡坡上的樹賣錢,立刻賺得數百萬元,然後因土壤流失,縮減水庫壽命;因泥土流入河中,毒殺窒息水中生物;然後虫魚鳥獸喪失住所,瀕臨絕種;然後靠採集林中生物的居民,因無獵物植物可採收,陷入貧困;然後再花百萬元重新造林,造些短期獲利的果樹松樹,讓土地擁有者死亡前來得及收成。
千百年才能成材收成的硬木如紅檜,桃花心木等,就此絕跡。而那些供林中生物棲息繁殖所必需,缺乏經濟價值的雜木,根本不可能補種。這種相似的,管理土地的方式,一再在世界各地重覆著。這才是落後,這才是野蠻。
因為這種行為傷害的,是整個生態環境中所有的生物,而不是單一物種。
Daniel: on August 09, 1998
you can tell how civilized a society is, by the way it's animals are treated.
Taiwan…very unciviliz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