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小鶯 整理 9/18/1999 |
阿莊: on August 18, 1999
將認養「非洲兒童」的模式,套用在狗兒身上,是否可行?假設,某一家庭的環境無法領養狗,而只捐款又缺乏參與感,那麼或許可採取讓狗兒仍留在中途之家,但生活費由該家庭負擔,可定期去探望。如此,讓捐款者實際瞭解生命的意義,也讓人們知道台灣流浪犬的困境為何!但原則上,這仍是在無法直接認養情況下不得已的變通方式!
wennie: on August 18, 1999
你的方法滿好的喔!我就接過這樣的電話,和你的想法一樣喔!如果真的有心想要幫助流浪動物,不管是什麼樣的形式都可以吧!所以我們也鼓勵大家用這樣的方式,不管你是在那個地方,都可以和當地的流浪動物之家聯絡,不用拘泥於那個動物協會,反正大家都是在幫助狗狗啊!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
janice: on August 18, 1999
台中有些愛心媽媽曾用這種模式,可是常常有人助養一段時間就放棄,最後把狗狗都留給愛心媽媽了。
LYS: on August 18, 1999
若有人質疑:「人都救不完了還救狗!」您或許可以套用施子的話:
參考:
- 喔∼∼所以您一定常常花時間在救人幫助人囉?!真了不起,我真敬佩您!
- 不救狗?好好,沒問題,那我推薦您去救受虐兒、小陽光、雛妓…我 這兒有資料,他們很需要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