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是這樣。我一直有很多想法、計劃,卻受限於個人的時間無法付諸行動。包括我所幫忙的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許多事推展緩慢,也是同樣原因。
假設,假設我決定聘或請或雇用一位全職的人(當然是animal friendly),由我監督為動物做事,試著把一些理想付諸實現。
這個人大概大學畢業或同等學歷,月薪三萬出頭,他的薪水來源當然是最大問題。如果我個人出8000,協會支付5000,還差兩萬。這裡有沒有人會願意贊助湊齊薪水?(當然是長期每個月都要固定給錢的)
說明:
請賜教。
David Lin: on October 21, 1998
施子: on October 22, 1998
「如果」,有人付錢,讓您全心從事自己心裡真正想做的事,這工作可能昇不到總經理,但所成就的是實際解救眾生的大事,它為什麼不能被當做一個嚴肅的career來努力?這是我們對所謂的職業定義太過狹隘。
台灣動保團體雖多,真正全職的很少!都是不拿錢的義工。而且我知道有薪水的也是很少,對一個有才能又工作時數過長的人實在不公平。
David 是動保人中少見的人才,能文能武,頭腦清楚,「鄙事」又懂很多。這種人出來做事,一個抵十個(所以他開的薪水其實很便宜)。
老大,您自己先愛攪局結果自投羅網,莫怪我多事。我請不起您啦,不是錢的問題,是能力的問題。我要雇你的話,雇你來做我的老板好了。不過上面的話請您參考。
我還是要請那個三萬元的,還差一萬多。還有誰要出?
黃歡: on October 24, 1998
這牽涉兩個問題,
二是reputation,恐怕目前台灣社會對於動保人士的看法還是負面居多,在許多人眼中,動保人士是群與社會脫節的偏激人士。 如果要選擇動保為職業,自己要先作好心理準備,因為這工作在社會上的價值認定有爭議性。
每一次大家在留言板上要抗議,要發E-Mail,其實我都很注意,因為如果措詞不慎,引用資料不當,都很容易造成負面的形象反效果。
動保法通過後,PETA在網站上呼籲關心的人寫言給蕭院長「致謝」。之前他們呼籲國外人士寫信給李總統時,也強調要有禮貌,要用encourage的方式。WSPA的作法也差不多。避免與台灣政府處於尖銳對立的態勢,保持溝通的管道,才能發揮影響力。
前披頭保羅麥坎尼是PETA網站的封面人物,台灣的藝人中有幾人願意站在動保這一邊?恐怕很少,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