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 整理 10/09/1999 |
LYS: on September 06, 1998 at 01:10:04:
我最喜歡第四項,因為沒有副作用。 :-D
Gimy: on September 07, 1998
施子: on September 09, 1999
晶片目前問題之一是掃瞄器不夠普及,但事實上國外有建議:
這些辨識方式例如狗牌,例如刺青。狗牌前面說過容易掉。
那刺青呢?我個人覺得大大可行。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刺青可行,那幹嘛多打晶片?刺青本身可達成晶片的所有功能與好處。就光刺青就好了嘛!!
做法:
好處:
此外,我們曾經有好幾次經驗,把流浪狗抓來開了肚子,才發現已結紮過,不好意思又給她縫回去。如果醫師在結紮同時也刺青標記,就不會發生這種問題。
動物醫院需要很多設備,若此法可行,所有的醫院都多添購一個刺青器也不過份。不要說會痛啊,那人怎麼不刺青等等.....狗不一樣。確實不一樣,適度妥協是必要的。講結紮應該沒人反對吧?那不是更痛?!
DCC: on September 09, 1999
如果是好飼主,負責任的飼主,早就會關心他們的狗,每年定期幫他們的狗打預防針,花再多的錢看病也不在乎。這些好飼主不會棄養更不會不小心掉狗,何需政府這五四三的法來管。無論刺青打晶片應該都只是自願的,如此才是好的法。
我認為打晶片會對狗的心理產生不可磨滅的不平衡問題,因為他會產生被迫害感,這不是愛護動物。
施子: on September 09, 1999
這樣就沒問題了!嗯嗯,不對ㄝ,好像哪裡怪怪的…
喔,想到了,問題在這裡:可是如果是不負責任的畜主,那是人不負責不是狗不負責,所以應該是人要打晶片而不是狗打。
好,很好,這樣的法律就完美了。
DCC: on September 09,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