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歡整理
屠 狗 十 萬 |
Alma: on July 23, 1998
我只是憑著早上看報的記憶來描述,可能會有所遺漏,但是我覺得好痛心,台灣究竟是個什麼殘酷的島嶼,為什麼所有殘酷的方法都要加諸於無辜的狗兒身上?有時我真的好恨這個社會,大家不喜歡流浪狗,可是狗兒想流浪嗎?牠們難道不想有人疼嗎?令人憎恨的應是那些丟棄牠們的主人,而不是無辜的狗狗,究竟何時那些人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呢?
LYS on July 23, 1998
黃歡:on July 24, 1998
節錄(台灣省環保處86年績效):
(一)公共場所及一般環境衛生:一般環境衛生包括整頓髒亂死角、排水溝幹支線整理清掃、捕捉棄犬等。本省八十六年一般環境衛生管理整頓髒亂死角115,432處,告發取締4,000件,清整排水溝幹支線長度為14,729千公尺,清疏淤泥876,448立方公尺,捕捉棄犬101,442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