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it was started


施子 on June 11, 1998 at 23:13:39:

是件大工程,這個網頁的部份內容,若能翻譯成英文,做成一個英文板的會客室,然後請我們派駐海外臥底的番代表在國際各愛動物網站廣為宣傳,讓外國人認識,台灣除了經濟奇蹟,道德人心是如此醜陋…有些外國愛動物的人很雞婆,會寫信到處陳情,日久,或能有一點點影響。


Daniel: on June 12, 1998 at 12:16:40:

need help? I am willing to translate, I understand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 well. but I can't type in Chinese. I encourage our friends around the world to joint me on this great cause. to have any success on a task like this, we would need much more that just a few poeple. we need poeple that can use french, german, spanish, portuquise...and many more; despite common believe in taiwan, the rest of the world don't speak english, only north america and england use the english language.

so, lets get it started. I will devote as much time as I can, and I hope you, my friends will follow.


LYS on June 12, 1998 at 14:13:26:

有翻譯人才了 , 利用這機會擴充網站, 加上多國語言的選擇, 然後請不在台灣的朋有幫忙宣傳. 好的理念需要宣揚才能普遍化,成為共識.

在國內喊破喉嚨沒人聽, 請外國人輕輕說一聲就有地震的效果. 由外國回傳的本土呼籲,比國內的高談闊論更有效果.


黃歡 on June 13, 1998 at 16:26:58:

一兩個禮拜前,保護動物人士在美國首府及其他幾個大城市的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前,針對台灣的流浪狗問題示威抗議。雖然參加人數寥寥無幾,協調委員會還是有人出來接受,至少作個樣子。反觀政府對國內的抗議聲音,老是不理不睬,很令人感歎。

平常日子就漠不關心的,政府最近為了經濟與政治的問題又是焦頭爛額了,大概也不太可能有心思去顧到流浪狗的問題。

犀角虎骨的問題,本來還厚著臉皮在國際間辯說是祖宗流傳下來的秘方,是中華文化之一部份,幾千年的民俗無法禁絕…後來經濟制裁下來,什麼屁都免放,乖乖執行。

所以我的觀察,會讓政府有一點反應的,有兩點:
一是經濟制裁,二是國際形像的顧慮(也就是面子問題),不過這兩個都不是好方法,因為代價很大。

經濟制裁,結果是全體遭殃;
賠上國際形像呢?可不要想成事不關己,有外國朋友,或者須出國洽公的人,我想你會很在乎台灣的面子。


施子 on June 13, 1998 at 01:41:32:

基本上,我覺得我們可以大致維持這個站的原貌和感覺。這麼多人來到這兒,都是正面的評價,表示方向沒錯。我們沒有要刻意報導事實,但藉由義工的甘苦談,類似小宜的哭訴,Gimy的系列故事,和偶爾不滿時的咒罵,都最真實的反應這塊土地的現況。

目前想到唯一要刪除的,就是市場反應最熱烈的「往事如煙」。那算老番友的娛樂場所,自己過癮就好。至於留言板,我覺得也可維持雙聲道。屆時不僅海外番代,可能連老外也忍不住上來呸一口,這裡的包容性應無問題。一般留言就看個人能否看懂中、英文,若有重要留言,自會有專屬番譯機做英番中,中番英。


Toro on June 13, 1998 at 21:26:46:

我覺得,先把杜小妹的故事、Gimy的故事、環保局處理流浪狗的方法、捕狗隊的捕狗方式、校園硫酸事件等慘狀先介紹出,其他的再慢慢選。不然,就讓翻議者自己選,自己選的翻出來的都比較真情流露。

既要讓外國人看,當然要讓他們先看慘狀。也讓他們看看為流浪狗默默付出的人的心情。


LYS on June 13, 1998 at 22:25:16:

我的選擇:1.犬殤,2.狗也需要愛 兩系列,一是天下至慘,一是天下至愛。第三系列選:流浪狗苦待天明─代表我們開始覺醒。
LYS on June 13, 1998 at 23:49:56:
﹝替大牛翻譯﹞
幾點建議:
先翻有圖片的文章,由最殘酷的先翻,以抓住人家的注意力. 我將翻譯故事,但一定要有圖片.一張圖勝過千言萬語.

我會將圖文先貼在英語系網站.有許多專屬狗種的站, 如果受苦的狗是同一種,會激起更大的反應. (如受苦狼狗的故事貼在狼狗的站) 故事貼出後一定有人問問題, 故需要地方讓關心者表達意見.也許弄個英語專屬留言區.

第一步,從今起,儘量拍相片,貼故事要附圖. 第二步,設英語討論區. 此外,研討政府政策and how it contribute to cruelty to animals.

lets make a difference! (最後兩句不會翻譯!)


Daniel on June 14, 1998 at 07:17:15:

the last two sentance
"how government policy contribute to cruelty to animals"
means how does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s effect stray dogs, what mistakes are there in the regulations.

"let's make a difference"
meant do some thing that will change the situation of stray dogs.

施子 on June 14, 1998 at 00:24:41:
事情要快做,但宣傳要稍等。至少等我們弄得有個樣子了, 才請人來看!不然沒什麼看頭,看看就走了,下次要再請就難了。我們定個時間表,兩個半月,從現在到暑假結束(八月底),如何?

「犬殤」裡的彩色照片,我可以弄到。下次遇到爛可卡的人,記得了,先照相。還有古代(Old English Sheepdog),秋田,都是收容所常見的。


黃歡 on June 14, 1998 at 07:21:29:

: 「犬殤」裡的彩色照片,
有個老外在網上做了這事:Taiwan's Homeless Dogs大家看過沒有?

: 可卡,還有古代牧羊犬,秋田,都是收容所常見的。
到各純種狗網站介紹,會引起震驚。就像Toro若看到落難在台灣的流浪秋田與柴犬會特別難過一樣。


Toro on June 14, 1998 at 13:23:58:

對,我看到秋田與柴犬的慘狀,會特別傷心。想到為了把牠們保存下來並維持純種血統,先驅者所付出的勞力與歲月,竟會在短短五六十年後被人拋棄在異國街頭,連我這種非秋田或柴犬愛好者的人都會這樣了,把照片寄給那種愛好俱樂部的人看得話,響應一定很大。或者會來個"禁止出口秋田或柴犬到台灣"的運動。那些特別專愛一種犬種的愛好家,跟我們廣氾愛狗狗的感情有點不同,反應也一定很大才對。這個辦法不錯。


黃歡:找尋最好的方法 on June 14, 1998 at 08:32:24:

請大家回頭review施子的提議:
:請我們派駐海外臥底的番代表在國際各愛動物網站廣為宣傳,
:讓外國人認識,台灣除了經濟奇蹟,道德人心是如此醜陋.....
:有些外國愛動物的人很雞婆,會寫信到處陳情,
:日久,或能有一點點影響。

這一部份,能否進一步評量?我們的目標是什麼?什麼樣的內容能達到這樣的目的?

還有,如果要發揮影響力,到最後還是要靠正式的保護動物團体組織,靠些個人散戶發E-Mail轟它,影響較有限。

昨天我在老外作的網站中看到有關吃狗肉的片斷,我雖瞧不起吃狗肉的人,很不願意看到這樣的文章出現在外國人眼前。因為這種「台灣有人吃狗肉」的新聞,很容易會被外國人誤解為「台灣人吃狗肉」。把事情陳述給外國人看時,提醒大家注意這一點。 請大家思考時不要侷限在流浪狗問題的角度,要登高一層看事情。

會客室在收錄題材時,偶而遇到比較偏激的語句時,我都會刪掉。因為我不希望人家認為我們這些關心流浪狗的人是一群偏激的神經病,這樣的印象無法去說服別人。走過一年,事實証明其實我們是群成熟、理性、充滿智慧與幽默感的人,這不是我臭彈,所謂物以類聚,從最近加入幾位新朋友的高水準表現,很容易得出這樣的結論。


LYS on June 14, 1998 at 14:07:00:

問題點:
  1. 英文留言板是合併於此或另弄一頁?管理及翻譯是很費工的.人力吃緊.
  2. 英文板重新設計要花時間,弄好了才能放故事.
  3. 主任網站空間夠不夠?維持經費?
  4. 許多故事因國情不同,需一段[導讀].比方說法律條規不同, 收容所設備不同,買賣狗不需證明血統書等等.不加說明,人家看不懂. 像東方人的陳兆偉及Toro,就常常[搞不清狀況],西方人更難了解.


黃歡 on June 15, 1998 at 12:44:37:

阿香說的就是具体問題。我們排個順序,一天討論一兩個單元。幾個單元過後,選材的共識原則就會產生。我們就從「流浪狗苦待天明」與「狗狗不哭」開始好了。

之前還是請大家先想想:英文版的具体目標是什麼?所謂具体,意思就是你希望對看的人產生什麼影響?不是我們要讓台灣的流浪狗脫離苦海這類精神目標啦!具体的目標出來,在選材時,才有個根據的原則。到目前為止,具体的目標仍然模糊,談得不夠。

: 譬如##篇會誤導讀者,%%篇與外國國情不合..
: 許多故事因國情不同,需一段[導讀].比方說法律條規不同,
: 收容所設備不同,買賣狗不需證明血統書等等.不加說明,人家看不懂.
須要先為國外的讀者寫一篇背景介紹。有些文章也須個別寫導讀及加註。導讀與註解請施子(或誰)來作。這部份及選材的工作作好後,再開始進行翻譯。

: 英文留言板是合併於此或另弄一頁?管理及翻譯是很費工的.人力吃緊.
我想了解一下國外的朋友看本站時速度如何,請美加的朋友說一下你們download完首頁(至聽到背景音樂為止)所需時間為多久?

: 主任網站空間夠不夠?維持經費?
應該沒有問題,有問題也不成問題。


施子 on June 15, 1998 at 19:46:30:

英文版的具体目標─我來起個頭讓大家腦力激盪好了。
  1. 希望看過的人會難過得掉眼淚
  2. 看過的會很震驚
  3. 會激發同情心
  4. 會讓人有想幫助的想法
  5. 讓人確實瞭解現況
  6. 提供「What you can help」的門路
p.s.腦力激盪法守則:不管對錯,有意見就說


Toro on June 15, 1998 at 21:23:48:

然後有人會申訴到當地或該國的動保團体,眾多的動保團体中,總有幾個會向台灣表示抗議,進而推動台灣的動保法通過。

最初的目標應該是這個吧?其他的以後再想。反正這種事不是ㄧ年兩年即能有收穫的,能走到哪裡算哪裡。


黃歡 on June 16, 1998 at 20:02:54:

: 提供「What you can help」的門路
有那些門路,能否說說看,這是重點。


LYS on June 15, 1998 at 22:05:19:

英文板六項內容:
  1. 因個人認知偏差所導致的虐待----如棄養母狗,忠犬惡主等
  2. 因政策錯誤所導致的虐待----如基隆環保局溺斃流浪狗報導
  3. 針對第一點所做的宣導與幫助----沿街倒狗尿的人,太陽系列
  4. 針對第二點所做的宣導與補救----如淡水風雲等(至少蓋了擋風板)
  5. .國內的溫馨小品----愛 是 萬 靈 丹 ,人狗草之戰
  6. 現今法律的內容,缺失與今後奮鬥目標


黃歡 on June 16, 1998 at 21:37:26:

分析得很好,
:因個人認知偏差所導致的虐待----如棄養母狗,忠犬惡主等
這部份會不會引起以偏貌全的誤解。


施子 on June 16, 1998 at 23:33:03:

不會! 何況台灣這種人還不少! 需要顧慮那麼仔細嗎?我們又不是外交部設的站,私人的站, 總有私人的立場與感情,我還是覺得可以"忠於原味"。


黃歡 on June 17, 1998

雖是私人小站, but it can be great!

: 需要顧慮那麼仔細嗎?
這是我最關心的。光是說出事實還不夠好,最好的是說出的事實能導引出正面的好結果。

有一句話說:「你看到的事實不一定是事實。」跟生活在這塊土地之外的人說這些事,我覺得應該多花時間作這些考量。

: 屬於個人的認知偏差
我想知道,把這一部份的事實敘述給國外的讀者知道後,你期待下一步如何發展(他們如何反應)?


Toro on June 17, 1998

可以導讀說: 醫生太太小時後的故事。意謂幾十年前的養狗人的觀念。

不過,我覺得這種故事即便在現代,好像也在各處重演著。

據我的印像,台灣現在的處境,可能是過渡期。疼狗或有狗狗知識的人,懂得很多,且肯花錢花心力在狗狗身上。但一部份,或眾多部份,對這方面的知識仍不夠。尤其是不上網的人。況且,媒體也不重視。

日本,即便是國際情勢的雜誌,也會有事沒事來次動物專輯。電視的新聞報導,也會穿插專輯。不是有線電視,是國產的電視局。經常接觸這種節目,即使從不讀書從不看外國節目的鄉村老太婆,也會於不知不覺中被洗腦。

我真正想做的,其實不是政府的什麼動保法,是媒體! 政府,大都是後知後覺。但媒體,卻深入每個家庭。只要媒體肯做,政府自會來拍民眾的馬屁。

我的看法,是否不合台灣的國情以及民心?


黃歡 on June 17, 1998

學校與媒体是影響人心的兩部大機器。

讀小學的女兒曾跟我敘述學校老師(有的)用粗暴的方式在學生面前驅趕校園流浪狗的事情。學校教育不把愛護動物當作課題,也是問題叢生的原因。

不知道國小或國中的課本裡頭,是否有教學生愛護動物的章節,或者是提供孩童飼養寵物的正確觀念。像莊子、小宜、還有這兩天上來的Camel,學校中有這樣的老師很難得。

當然施子也是啦,可是學生都這麼大了,已經不太容易去改變他們了。


LYS on June 17, 1998

史懷哲:『我們需要無界限的道德,將動物也包括在這道德內。』

珍•古德﹝Jane goodall﹞在【大地的窗口─珍愛猩猩三十年】Through a window:my thirty years with the chimpanzees of Gombe提到一句話:
殘忍確實是人類所有罪惡中最大的。對抗任何形式的殘忍──無論是對其他人,或對動物殘忍──都將使我們與潛藏在人性中的不人道本性直接衝突。假如我們能用人的憐憫心克服人的殘忍本性,我們就可以好好的朝創造新的無界限道德之路邁進──即尊重所有的生物。

以下是我個人的想法:
在網站中將【虐待故事】刊出,就是讓大眾面對社會已存在的殘酷現實,去了解一個無心的動作如何造成動物的痛苦與死亡,去認清小小的殘忍行為怎樣演變成死亡前漫長的折磨。惡行不只在於做了甚麼,還包括有所為而不為,應該救而不救。這樣,當下次面對道德與輿論的衝突,良心與私利交戰的時候,能不顧週遭反對姑息的氣氛,勇敢做該做的事。像nomofan能救狗,就是衝破了內心的藩籬。

非洲國家當初對外國提出的猩猩研究、動物保育等計劃橫加阻撓,認為家醜不可外揚,公佈慘況只會影響國際形像。但經過國際間的宣導補助與經濟支援,一些原生林被保留了,動物棲息地保護了,動物增加了。部份保留地區旁的居民也因推廣觀光業、種樹、開放有限狩獵等等,而得到增加的收益。﹝當然不是全部﹞國際形像也因媒體報導出政府所做的的努力而提升了。

越多人關心,越多國外的壓力,能越早促進適當的條文公布及施行。使【正確的少數】所呼諭的,不被膚淺的多數┼殘忍卻強硬的少數所掩蓋。

所以我贊成報導【惡】,也同時報導【善】。因為我們有在努力。該深思的,是何日才能『善多於惡』!


LYS on June 18, 1998

我的選擇─有善有惡,歡迎討論:
•犬殤Ⅰ,•犬殤Ⅱ•基隆環保局溺斃流浪狗報導─這三篇代表政府作業上的疏失導致動物的痛苦

•忠犬惡主 •刖足之刑 ─這兩篇代表世間極惡,雖有負面影響,但卻能激起同情. (我到現在,再看標題,還會想哭!)

世間幸有這樣的慈悲 慈悲的殘酷- 安樂死  流浪狗收容者的嘆息之聲 沿街倒狗尿的人 請簽名支持動物保護法 心 之 死 捕 狗 隊 員 的 無 奈 ─這幾篇代表人心不死,只是尚不成大局.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必繼續努力"

流浪狗Michael的日記 愛 是 萬 靈 丹 淡 水 風 雲 太 陽 太 陽 的 一 天 月 亮 老 人 與 狗─這幾篇表示已有成果的行動.表示大家不是光說不練.


Natasha on June 18, 1998

Daniel:
Can you try to show some of the above said stories to your foreign friends? Just tell them the stories will be enough. Let us know how do they response to the issues.

驗證之餘, 我們還可以聽聽他們的建議. 老外有一套 邏輯, 是和老中大相逕庭的.


黃歡 on June 17, 1998

英文版的主標題,取自「流浪狗苦待天明」的意境,本來想的是 "The Yearning to Dawn", 想想,名字還是短的好,順口有力。

Yearning to keep living,
Yearning for love.......

Daniel希望這計劃有個名字,"The Dawn"如何?


Gimy on June 18, 1998 at 01:09:51:

基本上全翻啦,可以先翻這幾篇:
「狗狗不哭」 慈悲的殘酷-安樂死 重生的喜悅  種母的悲哀 落難英雄哈士奇 「犬殤」 犬殤Ⅱ 基隆環保局溺斃流浪狗報導 生命之驚惶 2 破碎狗臉 忠犬惡主 刖足之刑 Re:刖足之刑 -但願犬殤無續集


LYS on June 18, 1998 at 17:51:52:

贊成,杜小妹的系列不選,因為爭議太大.


黃歡 on June 18, 1998

好幾篇故事與杜小妹狗舍有關,是否重新寫一篇背景說明。

破碎狗臉 這篇我最中意,理由如文後。

忠犬惡主、刖足之刑:如果是三十年前的事情,是否另作註解,以免引起爭論。

Re:刖足之刑 -但願犬殤無續集:個人感懷,不要再收錄於英文版。


Gimyon June 20, 1998

Review:
所謂「刖足之刑」指的是砍掉犯人的腳掌,為中國古代肉刑(切斷犯人肢體)之一,極盡野蠻殘暴。在故事中刖刑被無情的主人用來對付跟隨自己一生的老狗,目的是取食其肉。

儘管二十年已逝,愛護動物在我們這塊土地上仍是奢侈的觀念。遺棄、虐待動物的慘事持續不斷的發生,十字弓、熱油淋身‥,比起舊時猶有過之。

**這段話很重要,這就是註解!**

都到了這地步,還講什麼台灣要面子,全世界誰都知道台灣人殺蛇飲血,食虎鞭犀角. 那是好加在恐龍已經絕種了,不然恐龍肉一兩一百萬還是有人照吃! 和外面人說起這些自家醜事,是蠻丟臉的,不過生性愚蠢殘暴的外國人也不少, 那是因為國外關心動物的人比較多,他們的力量比較大,所以我們需要他們的幫助, 要請人家幫忙就要講實話,如果還東遮西掩的,誰曉得事情到底嚴重到什麼地步? 好比一個婚姻暴力受害者,如果他已經被刀砍被火燒,被折麼磨的生不如死,他還要忍還覺得家醜不可外揚的話,誰幫得了他?他就自己慢慢去等死吧!

眾寡勢殊,每隔一段時間,我總是要勸服自己:我﹝們﹞不是夸父追日(﹝們﹞還有許多想做的事,已無本錢徒勞追日),我們在網上的耕耘,一定會開花結果罷!?

**英文版會客室的催生,正是我們先前播下的種子已經開花了!

我衷心希望【會客室】能夠發揮一點作用,那怕只是一點一滴。不是為了撫慰我們自己,而是為了受難眾生。

但願世間慈悲愈來愈多,但願犬殤從此不再有續集。

**這段話放到英文版首頁去,當介紹詞順便開犬殤篇的開場白!

這裡有許多令人不忍卒讀心痛落淚的故事,這些都是事實, 我覺得在作英文版時,反正就是漢英對照嘛,可不可以不要這樣瞻前顧後的,好煩喔! 又不是要出國比賽,我們已經是在INTERnet上了,全世界都看得到我們. 那個站在最前面的丹尼爾,我看他已經迫不及待的想開始幹活兒了, 就開始做嘛,你看那篇最順眼最有感覺最好翻的,就先寫啦, 反正翻好的稿子就陸續交出來,中翻英不是那麼簡單, 尤其我們寫的東西有些很口語化,你有得忙的!


Daniel on June 20, 1998 at 12:39:37:

hi everyone,
don't really know what to say....it is just great to meet you guys on the net; I wonder if we ever gonna meet physically.嗨!大夥兒,實在很難啟齒,能在網上遇到你們真棒,不知我們將來能否肉體相見?(黃歡:這一段翻起來怎麼怪怪的?)

I am in the process of reading all the stories before I start to translate. I am visiting daily to read the stories and new messages. this site has became very important to me. and I hope that this site will always be here for me and people who are concerned about stray dogs.


施子 on June 25, 1998

流浪狗與人的單元中我喜歡:「門」和「我愛機車」,其他再選。


Toro on June 25, 1998

【天佑吾國】單元中的沿街倒尿、台一線、找一個地方。
【流浪狗與人】:每篇都可翻。

這個網頁之讓我如此執著,是裡面有真實的故事,而這些故事又充滿著無奈。明明在做,可是做了又如何? 能給這個世界帶來光明嗎? 不能。但,明知不能,還是默默在做。這些故事,不是暢銷作家想像出的,也不是為了想賣弄文筆而寫出的。所以,才能感動人心。不管讀者是哪國人。


Gimy on June 26, 1998

我很喜歡這篇愛要及時付出,就是因為這個念頭,讓我做什麼都不想等太久, 因為生命如絮,稍縱即逝,愛要及時付出...


LYS 文章條列,重新分類



黃歡 on June 27, 1998

有些意念,英文有英文的表示法,不必很拘泥一字一字照翻。把「忠犬惡主」翻為" The abandoned loyalty",我覺得很好,

我第一次見到"The abandoned loyalty"時,感覺就是「明月照溝渠」的淒涼。


黃歡 on June 27, 1998

外國人看了「忠犬惡主」與「破碎狗臉」這二篇故事,第一個反應可能是驚訝,這個國家沒有法律嗎?放任這種戕殺動物的事發生。這時候,也就是須要豬八姐你說明的時候 。


豬八姐 on June 28, 1998

是不是像這樣? You bet! Law? What law? This kind of things happen everywhere, all the time. What are you complaining? Shit happens.


黃歡 on June 28, 1998

要罵shit,我自己來就行了。

針對犬殤系列,是否在章末作個說明,例如台灣尚無法律制裁這些行為,或一般民眾對這些行為也漠視不理等。

Natasha: on July 06, 1998

跟老外朋友提起我們最近的想法,他也是個在台灣撿流浪狗的人,以美國人的眼光建言如后:
  1. 台灣的"形象", 與得到外國聲援很難兩全。如果擔心外國人把台灣當作蠻荒異族, 可以為文提及其他地區更糟糕的情況。 (例如大陸, 根本見不到家犬, 違反規定存在的狗, 可能立即處死)
  2. 太溫和的故事, 太"可愛"的小故事, 得不到共鳴。老外可能很快就去看其他有趣的網站。
  3. 報導大群流浪動物的慘況, 無法可治的現實, 容易使老外義奮填膺。
  4. 明星的影響力很大, 例如加入史帝芬席格來台拜訪李總統, 關心流浪狗的情形。
  5. 把訊息連給ASPCA(American Society of Preventing Cruelty to Animals) or RSPCA (Royal), 他們通常會回信, 並有所動作。告訴他們, 台灣沒有TSPCA。
還有…他願意幫忙, 但是他不會看中文, 所以只先提出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