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星期兩次的跑,每次都是個期待與失望。因為狗狗是被惡意抱走,被送去shelter的機率實在是太小,只是總抱著一線希望。
這一個月下來,發現美國的shelter 分成兩種:一是政府機構的,過幾天狗狗沒被認養的話,就被安樂死;另一種是民間機構(animal rescue),大部分都是不會殺死狗狗的,這些狗大都是從政府收容所的死亡名單上救出來的。此外還有一些個人的小型收容所。
每次去shelter,都看到不一樣的狗狗,真的是很可愛。shelter裡 每一排大約有20格,每隻狗都關在一格裡(約一塊塌塌米大小,也有個遮陽的地方)。有狗牌的狗又是關在另一區,需要治療的狗又是另一區(treatment section)。去到那裡,也發現在那的工作人員都很愛狗。
印象最深的是每次去,狗狗看著我的眼神,總讓人不忍。也許是美國的處理方式不同,這些流浪狗對人還是很友善。只可惜我還是一直找不回我的狗。
之後真的很想再養隻狗,只是明年就要回台灣,於是就放棄這念頭。最近想到美國的流浪狗之家,都有提供民眾收養狗狗,那台灣應該也有吧!於是在網路上找到「黃歡與狗狗的會客室」,看到一系列有關流浪狗的故事。杜小妹的故事,一邊看一邊覺得想哭,同樣是狗,台灣對待流浪狗的方式真是殘酷。
以前在台灣時,因為沒看過捕狗隊抓狗,不知道他們都是用鐵絲套狗狗的脖子,不知道台灣居然是把狗毒死、淹死的,沒想到如此進步的時代中還有這樣不人道的行為,到底是什麼樣的病態社會呢?真的很痛心!
以前曾捐款給動物保護機構,他們寄來謝函以及一張大貼紙,貼紙上印著大大的幾個字 " Abuse Animal, Go To Jail ",我想對那些對動物施虐者說 " Abuse Animal, Go To Hel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