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自由時報第八版:宜蘭縣將流浪狗安樂死時會唸祭文,其中有句:
爾本無辜,縱有怨懟,應咎責飼主,棄爾不顧,致此下場。要臺灣的人守法,就得詛咒其人或祖先才有用,像「在此倒垃圾者絕子絕孫」,就沒人敢亂倒垃圾了。流浪狗問題也一樣,要詛咒這些爛飼主才有用,人都怕被詛咒,誰說迷信不好,這些人最好愈迷信愈好。
咩: on January 07, 1999
全文如下:余本慈悲
然身為國家公務員
根據法律
執行安樂死法定工作
結束爾等流浪無依之生活
爾本無辜
縱有怨對
應咎責嗣主
棄爾不顧
致此下場
薄備紙錢
祝禱早脫紅塵
往生極樂
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