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流浪動物的問題,在民間已經累積了數十年,所累積的民意,難道不夠嗎?我們的政府官員、民代,難道都不知道嗎?
可是為什麼一次又一次官員民間的檢討會議、一次又一次
政府的承諾改善、一次又一次的遭受國際譴責,但是問題照樣存在?到底原因出在哪?是民意不夠嗎?
我個人認為夠,大多數的民眾,就算不喜歡這些流浪動物,也不希望牠們受到虐待,更希望政府把此問題解決,好讓這些生命不再流浪受到欺凌,因此妥善解決此問題的民意絕對夠多,我們的動保前輩也動員了多次請命,既然民意足夠,但為何多次請命皆無法改變這些流浪動物悲慘的命運呢?
有民意,但主事官員不聽,我們又能奈何?
高層有真正聽到嗎?真正聽到的時候,有盡全力處理此問題嗎?
或只是交代官員要好好處理完後,因日理萬機,又無人再三提醒此事,導致流浪動物的處境仍然日復一日同樣地悲慘。
我從事動保運動將近三年,但走了近兩年的冤枉路,以後的路還很長,我更不想再多走冤枉路浪費時間,拖得越久,流浪動物們受苦的日子也更長。
為了流浪狗的事,我經常與政府官員鬥,鬥出心得,也鬥出脾氣,還請各位見諒。多年來無怨無悔的付出,卻得到了一堆質疑,使我脾氣真的變差,再看看鏡中的自己,好像也蒼老許多…。
對一些無意中被我得罪的人,在此說聲抱歉。但對一些只顧爭取自己利益,而不顧動物權益的人,我將力爭到底。善惡到頭終有報,總會有報應的。
槍桿子這個名詞,我想大家都很不喜歡,但卻必須存在。就如壞人欺侮民眾,就需要有槍桿子的警察來維護治安一樣,這個社會總要有人有力量去維護秩序
如果警察沒槍桿子,沒有制裁壞人的力量,那這個社會就會被一群有槍桿子的壞蛋所掌控,就算有民意又能怎麼樣呢?
有些剛邁入民主政治的國家,在總統選舉的時候,由得到民意的人勝選,但卻得不到軍方的支持,導致發生政變,這就是槍桿子出政權(當然此為不合法,但卻代表槍桿子的重要性)。
有權力的人,如果為民著想,那實在是國家之福,這些拿槍桿子的人,應該是要為國家做事、為人民做事,服從國家、服從人民,而非違背良心,服從某個人、某政黨,或自己的利益。
一月三十一日,我將為這些生命走一趟,期待借到民意。今年,希望再順利借到槍桿子,期待能為這些生命做點事,為牠們改變一些什麼,這些生命受盡欺凌太久,需要有槍桿子保護牠們,為牠們伸張正義、除害。
後記:這是我的心聲,也請各位不要捉我語病。我接受批評,但不希望有惡意的攻訐,大家請當作一個故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