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don't have to agree with everyone, but you should keep disagreements civil. |
台北縣土城市許姓婦人帶五隻愛犬到獸醫院做聲帶手術,其中一隻被醫死,一隻在出院時公狗變成母狗,許婦「代狗索命」,一狀告進法院,這起「狗官司」纏訟兩年,板橋地院終於判決張姓獸醫賠償二萬元,但不是為了醫死狗賠償,而是因為把公狗給錯母狗而賠償。 這場「賠生狗不賠死狗」的判決,在於合議庭三名法官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張姓獸醫有醫療疏失;但張將不屬於許婦的母狗讓許婦抱回,必須賠償許婦失去公狗的「價金」。 這起狗官司起因九十年七月間,許婦帶五隻瑪爾濟斯狗到住家對面的動物醫院,為愛犬做美容,張姓獸醫建議她為狗作聲帶手術,降低狗吠音量,才不會干擾大廈鄰居。 許婦在手術隔天接狗回家,她和丈夫並未注意狗有異,兩天後才發現原本植有晶片的公狗「吉米」變母狗,也找不到身分晶片,懷疑被獸醫掉包,或在手術中被醫死,獸醫才找剃光狗毛的母狗頂替。 張姓獸醫否認將狗掉包,反指許婦接狗回家時,應該可以認出自家愛犬,怎麼會兩天後才發現公狗變母狗?且狗對於非自己主人抱牠,應會咬人,但母狗欣然跟許女回家,顯示沒有掉包。 合議庭法官傳喚為許婦愛犬植晶片的王姓獸醫師作證,證明許婦的五隻狗確實全部植有晶片,而爭執的母狗則未植入晶片。 合議庭法官認為,張姓獸醫曾在診所門前張貼緊急尋犬公告,且從受理員警的工作紀錄簿上取得證據,判定張需賠償狗被抱走的價金兩萬元。但許女要求賠償另一隻狗因醫療過失死亡,則以證據不足駁回。 許婦說,如今不知「吉米」生死,她還是希望能找回牠。 |
from IP address: 210.200.105.228/
using 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5.0; Windows 98; Dig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