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don't have to agree with everyone, but you should keep disagreements civil. |
Joanna,您好: 目前動物保護法並無規定網站不得拍賣寵物,農委會為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不能踰越法律之授權範圍。這不是推諉責任,而是不能濫用行政權力。目前法令僅規定「犬隻之繁殖、買賣或寄養,須有寵物業許可證」,您可將您的建議化為進一步的行動:向選區立委反應網站不得販賣寵物之意見,立委可經由舉辦公聽會容納各種不同意見後,決定是否提案修正動物保護法,這是民主國家的最普遍而可行的程序。本會以動物保護法中央主管機關的立場,必然支持此事。 公務實在太忙,迄今才回覆您,非常抱歉! 敬頌 時祺 農委會 畜牧處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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