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don't have to agree with everyone, but you should keep disagreements civil. |
昨日耳聞兩則動物受虐事件。一是一生前疑遭嚴重虐待之幼犬屍體, 置於鞋盒, 棄於便利商店門外。 店員原以為是不明爆裂物, 不料打開鞋盒後, 竟發現一隻背上插有三支針之幼犬屍體。 二是一婦人之子於士林夜市買了一有重病之幼犬, 婦人極為不滿, 遂偕其子與幼犬欲與販賣商人理論。 不料, 理論未果, 婦人突然情緒失控, 猛力將幼犬摔至地上, 幼犬當場頭破血流而死。聞此, 內心悲憤不已, 是故抒情成文。 年月日, 吾聞汝等喪之次日, 雖內心悲憤難平, 但力求銜哀致誠, 更欲告知天下世人汝等冤屈之喪, 故為此文以慰汝等之靈: 嗚呼! 台灣者, 貪婪之島也。商人者, 為牟取暴利, 繁殖生命, 喪心病狂。政府者, 尸位素餐, 眼見繁殖業者不法之為, 十餘年來, 卻無以為治!人民者, 暴亂之徒, 雖其敬畏鬼神, 深懼報應, 然其非但不敬生命, 更以虐待動物宣洩一己之暴亂情緒。嗚呼!言之於此, 今汝等之喪, 豈偶然哉? 吾國之動物保護法, 雖已施行四年有餘, 然形同廢紙, 比之於未中獎之發票彩券更不如也!繁殖業者, 不曾取締。虐待動物, 鮮受刑罰。今此虐死之幼犬冤靈, 誰可為其擊鼓鳴冤? 此一繁殖販賣動物商賈, 誰又敢大刀闊斧, 以法取締? 此一屠殺生靈之違法暴婦, 又有何人得以將其繩之以法, 償汝冤死之靈? 罪證確鑿, 如上所述。然誰又得以還與汝等之應有公道? 嗚呼!今汝死於此等凌虐,置於盒內, 棄屍於外, 此施虐者可謂喪盡天良。然何以此事無人關心過問? 蓋汝非為人身, 此一鞋盒犬屍命案無以撼動全台也哉? 念起前日, 有一屏東鄉民, 因不滿其所購新車有不良瑕疵。更與廠商協調不攏, 遂於廠商面前砸車洩憤。嗚呼!今汝慘死於一婦人之手, 豈非此婦不視汝為生命, 而視為一有瑕疵之商品哉!彼蒼者天,曷其有極!汝非物品, 汝為等同於人類之生命者也!然台民何以不知? 商人何以不視? 政府何以不教不治? 嗚呼!思之而愈悲。 汝等如此含冤而死, 此怨恨何以平邪? 嗚呼哀哉!尚饗! 2002年11月26日於台北, 台灣大學計算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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